5月11日,省政府批复了滨州市惠民县、无棣县、邹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,标志滨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。
批复要求,要抓好国有林场定性定编、财政保障、富余职工安置、资源管控等关键内容的政策措施落地,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,牢牢守住“保生态、保民生”的底线,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。
滨州市现有国有林场3处,其中无棣县谭阳林场、邹平县鹤伴山林场为生态公益型林场,惠民县沙窝林场为混合经营型林场。经营总面积12.878万亩,有林地面积3.0364万亩,森林覆盖率:无棣县谭阳林场15.14%、惠民县沙窝林场85.6%、邹平县鹤伴山林场82%,林木总蓄积 6.35万立方米。60多年来,广大国有林场职工始终坚持在生态建设的第一线,冒严寒,战酷暑,造林绿化,防风固沙。依靠手推肩挑,使滨州市的盐碱地、荒山荒滩变成林木葱郁、环境优美、生态平衡的绿洲。此次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实施,更加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、生态和民生的改善;更加有利于增强国有林场发展的活力,形成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,使其成为保护滨州市生态和谐的主力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