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日上午,滨州市滨城区林业局森保站接到来自滨宋派出所民警的电话,称派出所刚刚收到辖区村民送来的一只无飞行能力的猫头鹰,考虑其可能为保护动物,不知如何处理。
森保站野生动物保护技术人员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到滨宋派出所,此时猫头鹰已经被妥善安置在纸箱内,并放置了水盘。据技术人员鉴定,此猫头鹰处于幼鸟期,尚无飞行能力,周身无受伤痕迹,推测可能是枝头掉落后和母鸟失去联系。
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一般生活在树林或者树木较多的地方,不能私养。考虑到猫头鹰尚不具备飞行和独立捕食能力,短时间内无法放回大自然,森保站工作人员将其带回并嘱专人暂时照顾,目前正在联系辖区内的动物园对其接收,以便进行专业照顾,待其拥有飞行和捕食能力,早日放归大自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