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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森林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违法野外用火案件

发布日期:2017-03-29 14:20:49    投稿来源: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近日,市森林公安局迅速查处一起违法野外用火烧荒案件,并对当事人马某依法行政处罚。
        2017年03月16日18时许,滨州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:在滨州高速2号口附近一处湖边浓烟四起,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引发火灾的危险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发现在经济开发区杜店办事处龙眼湖景区内,湖岸东侧芦苇大面积燃烧,湖边国槐、柳树等林木不同程度被烧。民警迅速扑灭火情并进行走访调查。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走访摸排,确定用火人员为马某(男,汉族,42岁,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沙河办事处小马村人)。办案民警依法对马某进行传唤并立案调查。经查,马某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造成林木被烧的事实供认不讳。
        目前,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已对马某进行批评教育,根据《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给予马某行政罚款贰佰元的处罚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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